在公司经营过程中,出现一些情况需要注销公司的时候,有的股东同意,而有的股东可能不同意注销公司。那么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怎么办呢,难道一直拖着承担经营的风险么?有什么办法解决呢?东霖会计带大家谈一谈。
《一》协商解决
我们的传统都是“先礼后兵”,能协商解决是最好的。如果你感觉公司经营不下去,想注销掉有股东又不同意,可以先讲道理“公司如果不经营不注销,是会被吊销的,股东都会上工商局黑名单的,大家都没有好处。3年不能担任公司高管,不能注册公司。个人信用,生活方面(不能坐飞机高铁)都有很大的影响。”
《二》你可以转让或出售你的股权
召开股东大会决议转让或者出售所持股份。出售过程中若其他股东不愿意的情况,需要其他股东强制收购,否则将视为同意对外出售或转让其他组织及企业或者自然人。转让或出售你的股权后,你就不需要在承担相应经营的风险,责任了。
《三》股东会会议强行注销
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: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,除本法有规定的外,由公司章程规定。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,以及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,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。
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,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。但是,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。股东大会作出决议,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。但是,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,以及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,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。
也就是说,股东持股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可以强行通过注销公司的决议。
《四》通过诉讼途径解决
根据我国公司法及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,如果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,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:
①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,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;
②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,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,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;
③公司董事长期冲突,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,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;
④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,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。
友情提醒:关于注销公司能够协商解决就不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,毕竟出来做生意都讲究和气生财。